历史的长河奔涌不息,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化财富、历史遗产,虽然时间不停变化、族群不断迁徙、代代相传的文化遗产也在不断改变和创新,但是人们对于这些遗产的文化认同感和历史感是始终不变的,这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现的缘由。
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简称“中医药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对于中医药事业发展至关重要。
长期以来,我国中医药非遗传承人虽得到了许多方面的扶持,但是总体来看,仍然面临各种生存和发展难题,存在许多难点、盲点及痛点,迫切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1、传统医药申报“非遗”不容乐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多个场合强调了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中医药继承、保护的重要性。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然而,在已公布的四批137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传统医药只有33项,占很少的一部分,与中医药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优势地位很不相称。笔者近期在上海浦东采访了区级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传承人,对于祖国中医药精典“丹药”制作技艺——枯痔疗法的落选而非常遗憾。
2、民间中医药精髓逐渐流失、传统炼丹技艺面临失传
“刘氏丹药”创建于清道光年间,迄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该“丹药”采用多种纯天然野生中草药、矿物质材料配制而成,经过二十几道工艺古法炼制:采购天然野生中草药、矿物质材料筛选、清洗浸泡、粉碎碾末、搅拌煎炸、祛除药渣、升华炼制、炼丹下丹、收丹祛毒、包装储存、启封摊涂等工序,并结合现代最新科技制作工艺,制成各类剂型的成品药膏。历经百年的临床实践应用,把药膏的药用价值和传统工艺演绎的别具一格,成为独树一帜于传统中医之林的“丹药”精品。“刘氏丹药”所用“枯痔散”是中医奇效良方中的一例。源自于明代陈实功《外科正宗》精典方剂,传承至今。“刘氏丹药”它历经数代传承,治愈外科疾病,尤其是痔科患者,举不胜举,造福江南一方,究其历史渊源,颇具传奇色彩。“刘氏丹药”之一“枯痔散”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变化,散剂用于痔核及手术后的创面,易涂易敷易喷洒,止血、止痛、生肌、收敛作用强。
“枯痔散”秉承了中药传统炼丹技术,但又不拘泥常规配方,用药与众不同、独树一帜。
“枯痔散”的配方、用药、炮制、炼丹方法经多次优化组方。它的制作融合了中药的洗、浸、煮、漂、煅、淬、炼丹等多种传统炮制技艺,“枯痔散”是中药外用药的一个典型代表。
中药的炮制、炼丹术有着悠久的历史,是我国独有的传统制药技术,它对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具有重要意义。中药经过不同的炮制可使药物增强疗效、减低毒性、改变性味和性状、扩大应用范围,使药物达到所求的治病目的。“枯痔散”用药不多,通过炮制、炼丹,又吸纳了四黄汤中四种药物的成分,达到了一药多效的作用。“枯痔散”在临床上收到良好的效果,是先人们经过无数实践的经验总结。
“枯痔散”炮制过程繁琐,成药周期长,又必须手工制作,能世代相传,得以完整保留至今实属不易。几千年来,中医外用药秘方、经验方流传甚多,但到目前存世使用已经极为罕见。刘氏中医传承人经过不懈的努力,才使“枯痔散”一直延续使用到现在,“枯痔散”为中医痔科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枯痔散”制作技艺和百年传承,记载了中医中药特有的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枯痔散”专药专用,疗效确切,制作技艺独特,又具有工艺价值、临床学术价值、经济价值和科学价值。
目前,掌握“枯痔散”制作技艺人员已为数不多、并已高龄,一直以口传心授、手把手教的方式传承,炼丹文字记录资料不多;随着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手工制剂已将失传。传统手工制作器具(炼丹炉)日渐散佚,所以有必要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记录和保护、继续传承,并不断发展和创新,为人类的健康作出更多的服务。
3、中医药非遗评审应科学、合理、专业、透明、有效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是“非遗”传承与保护的关键。总体上,传承人的保护仍面临着极大的危机,尤以民间中医药的危机最为严重,后继乏人。
传承人的认定是传承人保护前提和首要步骤,只有形成科学、合理、专业、透明、有效的认定制度,才能遴选出能够真正代表民族文化传承人并加以保护。我国采取的是政府认定为主的传承人认定模式,对传承人的认定条件、程序等作了简单规定,但对评审、认定、公示方法、异议、是否复评、重新认定等程序不具体,救济措施不明确,一旦地方政府官员出现偏私,评审专家专业知识欠缺或非专业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就可能导致选出的“非遗”传承人不合格,遗漏真正的“非遗”传承人,对“非遗”及传承人保护带来了很大的消极影响,违背了“非遗”申报和传承人保护的初心使命,影响传承工作的正常开展。
前不久,笔者亲自见证了上海浦东第九批区级非遗申报答辩现场,传承人面对评审专家的提问,没有提及中医药申报非遗实质性的辩论主题,短短10多分钟答辩草草结束,评审专家来自哪里?也没有详细介绍,是否为中医药专业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不得而知,答辩会结束后,也没有收到评审专家给出的正确、专业评语,这样的“非遗”申报答辩会难免会受到传承人的质疑,“非遗”评审专家组应深入了解、调查研究、考证传承人的传承历史和技能,亲临现场听取传承人的意见,见证历史老物件、评估祖传古籍文献资料的历史、文化价值,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东西真的已经不多了,真正的把“非遗”申报认定落到实处,让有价值的“非遗”项目受到保护与传承,后继有人。
4、中医药“非遗”必须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中医药学术体系,是我国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杰出代表,是我国最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科学门类,他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做出过不朽的贡献,在现代医学较为发达的今天,仍然在维护人类健康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对于这样一门优秀的科学技术,党和政府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爱护,曾经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直至以法律的形式予以保护,在组织人力、物力、经费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的保障,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医药学并没有按照自身规律得到充分的发展,虽然在一部分传承人中呈现繁荣的景象,但在学科本质上,继承、发展、提高三步战略的第一步,都没能得到有效落实,使很多散落在民间中医优秀技术、优秀传承人已经呈现窒息、萎缩、失传的势态,对此,更重要的工作应该是挽救和保护,尤其是有效的保护,因此更加应该理清思想,正确指导传承人申报“非遗”项目,专业评审认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精典中医药非物资文化遗产,让中医药传承发扬光大,造福于民。
正如“人民英雄”张伯礼院士指出的,要真正把中医药非遗项目传承好、保护好、传播好,任重道远,要各方齐心协力,让中医药非遗项目“活起来”。
责任编辑:白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