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刘氏针灸疗法传承人刘吉祥主任医师/教授 | 严正声明

长三角影响力 白芷
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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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以“非遗-刘氏针灸疗法”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刘吉祥主任医师/教授及其过往工作经历(成都大学、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成都大学临床医学院、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名义、肖像在经营场所、医疗机构、社交媒体擅自发布医疗宣传、制作非遗牌匾、无证行医、招生培训、招商合作或使用“非遗-刘氏针灸疗法”相关内容、图片、视频、实物均属非法侵权行为,对此“非遗-刘氏针灸疗法”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刘吉祥主任医师/教授严正声明如下:

     一、凡是在“成都大学非遗-刘氏针灸传承培训班的学员、中医师承人员(学徒)及相关社会人员未取得国家卫健委认可的执业医师资格私自开设诊疗机构非法行医为病人诊断治疗、在医疗机构承包科室、举办义诊、医疗科普讲座、会议营销活动,未按产品说明书及正规合法医师的指导下违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膏方等医疗行为,导致各种投诉、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经济纠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以非遗-刘氏针灸传承人及其过往工作经历单位无任何关系和连带关系。

     二、未经“非遗-刘氏针灸疗法传承人刘吉祥主任医师/教授亲自授权销售使用“非遗-刘氏针灸疗法”及相关产品、医疗器械或仿冒伪劣产品,误导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解,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未经“非遗-刘氏针灸疗法”传承人刘吉祥主任医师/教授亲自授权,任何单位及社会人员擅自推广、销售、使用、悬挂非遗传承牌匾、非遗传承人肖像的名义举办活动(含医疗器械、耗材、保健品、膏方、健康医疗服务、市场营销与课程培训)等无任何合作或授权关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四、非遗“刘氏针灸疗法”传承人刘吉祥主任医师/教授作为政府部门公布认定的国家传统医药类-非物资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项目,严禁任何单位及社会人员使用其过往工作经历的名义、非遗传承人肖像、宣传推广、销售、培训或进行任何商业活动、公益活动。

     五、未经非遗“刘氏针灸疗法”传承人刘吉祥主任医师/教授亲自授权,任何单位及社会人员冒充非遗品牌混淆宣传及不当行为,非法获利,已构成严重侵权,非遗传承人依法取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此提醒公众注意甄别,谨防误导,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声明!

     国家传统医药类-非物资文化遗产“刘氏针灸疗法”代表性项目传承人 :刘吉祥               

     责任编辑:白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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